各部门、各学院:
为做好2018年我校高级职务评审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徐州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申报高级职务人员论文(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申报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的人员,均须将论文(著)等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代表作送审工作由校人事处统一组织。
2.图书、出版、工程、卫生、会计、审计、档案等教师外系列申报人员不参加学校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统一送审。
二、材料要求
1.送审论文(著)等代表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至2017年12月31日前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学科研成果。凡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新闻出版总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布的非正式出版物以及第二单位或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不得作为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
2.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须提供三篇(部)代表作;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须提供二篇(部)代表作进行送审。代表作除专著(编)等用原件外,其它论文等一律用复印件。复印内容包括封面、目录、内容、封底及版权页。申报人所提交的复印件由各单位负责人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
3.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报送《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报送《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一式两份。《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用A4纸张)统一正反面打印,最后一页“五、专家鉴定结论意见(B)”要打印在单独一张纸上(不用装订)。各单位负责审核个人填写的《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如无误,请在第二页“单位审核属实并盖章”栏内填写“情况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人员将材料装入档案袋,装袋后统一贴好“徐州工程学院申报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材料”封面(见附件2)。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分装三袋材料,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分装两袋材料。每袋内装一份《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和一套代表作复印件(正高三篇、部,副高二篇、部)。
5.校外专家论文鉴定的结果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内可不重复送审。
三、材料鉴定费
代表作论文(著)同行专家鉴定费: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每人需交纳900元,副高级职务人员每人需交纳600元。
四、时间及其他
以部门、学院为单位将送审材料及材料鉴定费于3月28日前统一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过期不予受理。同时报送《徐州工程学院2018年拟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位教师的《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和《徐州工程学院2018年拟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名单汇总表》发送电子版本至师资科邮箱。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电话:83105818(5818)
邮箱:rsszk@xzit.edu.cn
地址:中心校区行政楼B222室
附件2:徐州工程学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鉴定材料袋封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