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8〕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增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条件
推荐对象与条件按照《管理办法》和《江苏省“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8〕5号)执行。
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申报对象,应分别为1963年1月1日、1968年1月1日、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报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增选的培养对象管理期为2018年至2020年。
往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同一层次培养对象培养期不超过两期。
二、选拔流程
1.申请人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http://xmsb.jsrcgz.gov.cn/),涉密信息可不在网上填报,4月16日前报送申报材料至二级学院办公室。
2.二级学院汇总并初审申报材料,于4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3.人事处整理并审核申报材料,于4月30日前送至市人才办。
三、申报材料
1.申报网站导出的申请书1份。
2.附件材料1份,包括以下材料的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质证明(证书)、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归类整理,标注页码并附目录。申请书与附件材料分开装订成册,装入材料袋,并贴上统一格式封面(附件1)。附件材料由学校报送时统一加盖公章,所有申报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
3.申请人填写《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由二级学院汇总后提交纸质档1份,纸质档由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同时提交Excel格式电子文档。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蔡志翔
电话:83105818(5818)
邮箱:rsszk@xzit.edu.cn
地址: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B222
附件:
1.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材料袋封面
2.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推荐人选汇总表
3.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事处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