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外国语学院培育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刘薇薇发布时间:2026-09-07浏览次数:10

各科室、各教研室:

为激发学院教师教科研积极性,提升学院整体学术水平,根据《外国语学院培育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外院行发〔2026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外国语学院培育课题。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内容

1. 培育课题申报不发布选题指南,申请人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自拟选题,鼓励围绕学科热点或前沿研究方向开展研究。

2. 课题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为2年(可申请提前结项)。每年组织1次结题,一般于11月发布结题通知(延期结项不超过2个研究周期)。

二、申报资格

1. 申请人须为学院在职在岗教学科研、管理人员及专职辅导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为加强学院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培育课题不接受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2. 每个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3人,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申报所列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项目组成员均须全程参与项目研究工作,且对研究工作具有实际贡献。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立项:

1)在研的市厅级及以上级别项目负责人。

2)课题内容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被终止或撤项的培育课题负责人。

4)连续2次获批培育课题的负责人,暂停1年申报资格。

三、申报限额

课题择优立项8项,每项资助3000元(不设个人账户,以报销形式资助)。

四、课题管理

1. 课题参照学校纵向研究项目相关规定管理,一经立项即可展开研究。如需调整研究内容或成员,课题负责人须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

2. 课题立项1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负责人根据研究进度按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3. 课题结项后,按照学校纵向课题经费报销管理规定办理一次性报销手续。

五、结项要求

1. 课题研究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结题:

1)以徐州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本科高校学报、高校主办的外语类期刊、学校规定的高质量期刊或国际期刊发表至少1篇高质量论文(须标注“徐州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培育课题(编号:XXX)”);

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0万字以上),或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含实验技术成果奖等);

3)以相同或相近项目名称申报市厅级及以上课题并立项。

2. 课题负责人根据结项要求按期提交结项报告与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3. 学院组织专家验收评审,设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不合格的延期结项或取消课题。

六、工作安排

请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要求,填写申报表和汇总表,于930日前将《外国语学院培育课题申请表》和《论证活页》纸质版一式2份以及汇总表1份报送至学院科研秘书。电子版(以“申请人姓名+课题名称+申请书/活页”命名)发送至272370787@qq.com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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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培育课题论证活页.doc

外国语学院培育课题申请书.doc

外国语学院培育课题申报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