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全市“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薇薇发布时间:2021-03-04浏览次数:5588

各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省委、市委也将于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做好省市“两优一先”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治标准,坚持功绩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扎实做好江苏省和徐州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彰等工作。通过表彰,充分展示先进典型的精神风范,充分展示广大党组织和党员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大力弘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推动形成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人心、鼓舞士气;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实际行动,全力投身“强富美高”新徐州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二、全省、全市“两优一先”推荐

   (一)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工作者倾斜,厅局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推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控制一定数量;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应向学校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倾斜。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一般不交叉,曾被表彰为全国、江苏省和徐州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这次不再重复推荐相应荣誉。

   (二)推荐办法和程序

   按党组织隶属关系,以二级党组织为推荐单位,在广泛动员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评选。

   1. 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各推荐1个,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民主推荐。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

   2. 差额遴选。校党委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查、评审、推荐,同时征求校纪委等有关方面意见。

   3. 公示。在学校网站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谁提名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发挥党委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全面考察提名人选和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提名和推荐。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严肃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有失职渎职以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材料报送

   各党支部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报送的材料包括:“两优一先”推荐工作情况报告,推荐审批表,“两优一先”推荐对象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等。上述材料须以纸质版各一式3份以及电子版报送综合办公室,“两优一先”推荐材料请于3月7日前报送。

“两优一先”推荐审批表.doc

                                      综合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