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规范学生成绩录入及管理工作,保证学生开学初补考、重修等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提交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请全体任课教师严格执行《徐州工程学院关于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若干意见》,严格按标准阅卷、评分,如实登记学生成绩。
2.成绩备注
(1)如果该生没有上课,也没有参加考试,备注“未修”。
(2)已办理缓考手续(学生在教务系统申请,任课教师审批,教学院长审核)的缺考学生成绩会显示“缓考”(总评成绩为0分);正在申请缓考的学生,未在教务处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成绩不得标记为“缓考”。
(3)未办理手续的缺考学生成绩记“缺考”。
(4)考试作弊学生的成绩记“作弊违纪”。
3.请各位老师在教务系统中登录成绩时,务必录入期末成绩,否则无法打印成绩分析,学生也无法在系统中查询成绩。
4.成绩网上“保存”后教务管理系统不会自动提交,请任课教师一定要在成绩录入完毕后,点击“提交”,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5.成绩录入以后,请各位老师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成绩单、成绩分析。
6.根据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期末考试成绩请于2020年7月11日前提交;集中实践课程成绩可以等下学期开学后集中时间录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提交成绩,请提交成绩缓登申请,写明原因,经学院教学院长审批后交学院教务科,各学院将申请缓登成绩的教师、课程汇总后于2020年7月7日前报教务处。
教务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