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徐州工程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现开展本学期重修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3月4日~3月10日。
二、报名对象
1.我校在籍在校学生;
2.结业需换发毕业证或申请学位证的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三、报名要求
1.本学期开设的课程(附件1),学生均可报名重修;
2.学生所报课程应与本人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一致(课程号相同);
3.学生可根据本人课表空闲状况,首先选择便于跟班学习的同等课程进行重修报名;
4.因培养方案变更,课程不再开设,经所在学院、教务处批准,学生可申请重修相近或相似课程学习。
四、注意事项
1.学生重修报名前应仔细阅读重修选课指南(附件2),错漏不再增改;
2.严禁跨校区选课,跨校区选课结果不予承认;
3.学校会根据重修选课情况安排课程开班或者跟班学习(另行通知);
4.使用IE浏览器进行登录(其他浏览器兼容性差);
5.如多人共用设备,首次登录系统应查看系统主界面右上方学号及姓名是否与本人一致(如异常,应“注销”并重新登录),完成选课后注销退出系统。
五、缴费说明
1.根据《徐州工程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重修收费标准为100元/学分;报名学生于3月13日—3月17日通过手机银行或微信建行公众号自主缴费(附件3)。
2.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本学期重修机会。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一览表.xls
教 务 处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