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根据《徐州工程学院关于加强青年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的暂行办法》(徐工院行人[2011]33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认真制订青年教师参加实践锻炼计划,并联系落实实践锻炼单位,如有需要年龄和专业技术职务条件可适当放宽。
请于6月4日前将2019—2020学年度《徐州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参加实践锻炼计划安排表》、《徐州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申请表》交至学院办公室,电子版一并发送。
附件:
1.徐州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参加实践锻炼计划安排表
2.徐州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申请表
综合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