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扎实推进“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建设,支持省第五期“333 工程”培养对象开展科研工作,提高学术技术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省人才办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报对象必须德才兼备,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2016—2019年已获得资助的培养对象此次不再申报。
二、项目资助重点
围绕江苏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专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
三、项目资助标准及资金拨付
1.项目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8〕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拨付70%,项目完成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拨付30%。考核验收工作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四、材料要求
1.《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见附件1)。
2.《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
3.与申报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级重点项目的要提供项目批件复印件;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附件材料请和申报书按目录归类整理,用A4纸装订成一册。
4.申报材料请装入档案袋,并贴上封面(格式见附件3)。
请申报人于2020年1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学院办公室,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一同发送。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院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刘薇薇
附件:
1.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书
2.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3.材料袋封面
4.入选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名单
综合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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